注意!吸油烟机、电磁灶等三种电器新能效规则来了!
近期,各地质监局发出的质监不合格公告都比较多,关于标示类不合格一项占的比重不小,企业因此而上榜见怪不怪。造成这种情况原因有大部分是因为没清楚了解更换规则或者更换不及时造成。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9月29日发布公告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制定的《吸油烟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热泵热水机(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家用电磁灶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新实施规则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其中,《吸油烟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热泵热水机(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2015年1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16年1月1日前加施能效标识。
《家用电磁灶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2015年1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16年1月1日前按修订后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2008年64号公告中《家用电磁灶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同时作废。
公告还称:为进一步加强能效标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能效标识的可读性和符合性,鼓励企业在能效标识上附加二维码,能效标识二维码将采用国际通用的QR码,由生产企业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上申请,并填写产品相关信息后,能效标识信息系统形成与产品型号唯一对应的二维码。
信息来源:慧聪家电网